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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「發現台灣鄉村之美」攝影比賽辦法

 

一、活動目的:為推廣臺灣休閒農業及鄉村之自然美景,鼓勵喜愛休閒旅遊的朋友,離開煩囂的城市,到鄉村裡發掘精采的自然       美景與地方故事。期望透過鏡頭展現鄉村旅遊與休閒農業之美,紀錄台灣豐富獨特的農林漁牧風情與鄉村旅遊活動,並展現       台灣鄉村農業的樸實美好意象。

 

二、辦理單位

  1. 主辦單位:台灣鄉村旅遊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

  2. 合辦單位:台灣美好田園攝影協會

 

三、創作主題:請以台灣鄉村、農村旅遊為話題,創作主題可分為

  1. 食在鄉村:採用在地特色食材,推廣地產地消之概念,並與文化創意與美學的結合,製作出具農村美食特色之料理,其中也含括農產品飲食、有機餐飲、慢食…等鄉村美食意象。

  2. 宿在鄉村:住宿在田園鄉村裡之農家民宿或具異國風情之民宿或農場、住宿,體驗著農家生活,回歸樸實的鄉村生活環境。

  3. 行在鄉村:指農村旅遊地的體驗交通方式,可分為陸上、水上及空中,透過搭乘牛車、火車及鐵牛車等各式農村交通工具,體驗農民在地交通遊憩。

  4. 遊在鄉村:泛指城市以外的鄉村景點或景區,可為休閒農業區、休閒農場、農村酒莊…等具農村特色之景區。

  5. 購在鄉村:農遊之餘,購買具多元及創意開發之鄉村伴手禮及農特產品,亦為農遊樂趣之一。

  6. 娛在鄉村:各式農村節慶、表演活動及慶典活動等皆屬在內,在鄉村除了好山、好水外,具有好玩及有趣之表演、娛樂活動。

  7. 育在鄉村:農業生產已轉向永續,具有教育學習的意義,除了農村遊學教育外,食農教育、農遊學堂,農村裡的遊中學、學中遊體驗。

  8. 美在鄉村:泛指利用農村產品研發具農產品生技美容保養產品,透過農村的高科技發展促使遊客更美麗。

 

四、創作地點:都市旅遊以外的景點,可為休閒農業區、觀光農場、農村酒莊、鄉村特色民宿、農村餐廳及鄉村小鎮…等,亦可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延伸至離島地區。

 

五、報名資格:

  1. 凡居住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(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臺灣之外籍人士)。

  2. 本活動主辦、協辦單位之相關作業人員,及受邀之評審委員,皆不得參賽。

 

六、評選方式:​

  1. 由主辦、協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,以公開、公平、公正評審之。

  2. 評審結果暫訂於12月中旬公佈於攝影比賽官方網站及FB粉絲專頁,並以電話與專函通知得獎人,未得獎者恕不另通知。

  3. 擇期辦理頒獎典禮,正確日期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。

  4. 評分標準:意境表達35%,創作理念25%,構圖創意15%,攝影技巧20%,農遊推廣效益5%。

  5. 推廣農遊效益,特設人氣獎獎項,於徵件截止日後一星期(11/14~11/28晚間12點止)於活動官方網站及FB粉絲專頁,進行網路人氣投票。

 

七、活動獎項:

  1. 首獎一名:獎金新台幣5萬元,獎牌乙只。

  2. 二獎一名:獎金新台幣3萬元,獎牌乙只。

  3. 三獎一名:獎金新台幣1萬元,獎牌乙只。

  4. 優勝三名:獎金新台幣5千元,獎狀乙張。

  5. 佳作五名:獎金新台幣3千元,獎狀乙張。

  6. 入選八十名:獎金新台幣1千元,獎狀乙張。

  7. 鄉村創意獎三名:潮牌數位輕便相機包乙個,獎狀乙張。

  8. 鄉村美學獎三名:鄉村伴手禮組合乙組,獎狀乙張。

  9. 網路人氣獎三名:富士拍立得相機乙台,獎狀乙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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